(一) 申報單位應為在海淀區注冊并納稅,具備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并納入海淀園統計的企業。申報項目應無知識產權糾紛。
(二) 申報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計劃獎勵的單位,應獲得國家科技部或北京市科委立項,并已獲得項目資金支持,能夠提供與上級科技部門簽訂的立項項目任務書(合同)及撥款證明等材料。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重點支持方向申報創新平臺獎勵的單位,應獲得資質授牌或批復,能夠提供資質牌匾及立項批復證明材料。
(三) 申報科技獎獎勵的單位,應為上一年度獲獎單位(按申報年計算),能夠提供獲獎證書等證明文件。
(四)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列入中關村科學城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
本專項獎勵范圍為上一年度全年獲得的相關立項或批復的項目,同一項目只獎勵一家企業。包括以下三類:
1.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計劃獎勵
鼓勵企業積極參與或主持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計劃。對參與或主持國家科技部立項項目,且獲得支持資金超過100萬元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對主持完成北京市科委立項項目,且獲得支持資金超過100萬元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2.創新平臺獎勵
鼓勵企業承接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對獲得國家科技部、國家發改委、北京市科委、發改委、經信委年度新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等資質的企業,按照不同標準給予獎勵支持。其中對新獲得國家級平臺資質的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市級平臺資質的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的獎勵。
3.科技獎獎勵
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北京市科技獎,對參與獲得的國家和北京市科技獎的企業,按照下述標準給予獎勵:
獲得國家級一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50萬元;獲得國家級二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30萬元;獲得國家級三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企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二、三等獎的,按上浮一檔的標準進行獎勵。
獲得北京市級一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20萬元;獲得北京市級二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10萬元;獲得北京市級三等獎的企業,獎勵金額最高5萬元。企業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二、三等獎的,按上浮一檔的標準進行獎勵。
登錄“海淀區支持核心區自主創新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平臺”申報
申報專項資金需在線提交《海淀區科技創新引導獎勵專項資金申報書》以及國家或市級重點科技計劃項目任務書或合同書、上級撥款經費進賬憑證和相關會議紀要、批示等證明文件。